MOIO6241-審議事項-第7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市部分)案」補辦公開展覽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6241
案件id
bVA8D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清華大學已擴大校地2次未克充分利用任其荒蕪,應俟擴大校地充分利用後如有必要再行變更,故應暫緩變更。
- 二、該墓地係第一公墓遷葬保留作為興建靈骨塔,美化墓地僅餘之墓,不應變更為學校用地予清華大學發展。
- 三、該墓地面積甚小,不符清華大學發展所需,清華大學如有發展必要,本市頭前溪邊千甲里鄰河之土地可做為該校第二校區利用。本案基於促進土地使用效益及都市整體發展並配合清大校務發展需求,建議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12次會議審查意見辦理(詳附件二,會議紀錄附表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十四)。
本案同意依市府意見辦理,陳情人所提意見未便採納,並請市府向陳情人妥予溝通說明。
附件一新竹市政府研提配合新竹縣、市行政區域界線修正都市計畫範圍圖附件二本會94年7月12日第612次會議審決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面積單位:公頃)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新計畫變更理由本會94年7月12日第612次會議決議文四逾4清華大學西南側墓地(6.53)學校用地(文大)(6.53)1.配合清華大學校發展校務需要。
2.市府民政局及殯葬館理所同意配合清華大學辦理相關遷葬事宜。照案通過。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補辦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外,其餘准照本會94年7月12日第612次會議決議文通過,並退請新竹市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市政府意見本會決議1本府民政局94年10月19日民行字第0940100405號函有關本市高峰段688及694等地號附近與新竹縣行政區域線疑義部份,業於94年10月12日府民行字第0940098388號函陳報內政部辦理,其行政區界調整建議納入「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市部分)」案。本案業經內政部94年11月25日台內地字09400154401號函同意更正,建議配合修正都市計畫範圍界線。本案土地為保護區,係配合新竹縣、市行政區域界線修正都市計畫範圍(詳附件一),同意依照新竹市政府意見辦理。
2光明里里長(伍建中先生)94年10月31日陳情書函本市成功段92-4地號現為綠地,建議變更為機關用地,使用項目為里集會所。本案與本次補辦公展內容無關,建議維持原計畫。本案轉請新竹市政府參處。
3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4年11月3日陳情書函本市成功段72、71-3地號土地所有權係屬該院,建議將其土地使用分區(學校用地)變更為住宅區。本案與本次補辦公展內容無關,建議維持原計畫。本案轉請新竹市政府參處。
4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4年11月3日及4日陳情書函特二號道路規劃未能符合現今需求,恐將造成光復路非常嚴重的交通與排水問題,建議本市成功段72-4、本案與本次補辦公展內容無關,建議維持原計畫。本案轉請新竹市政府參處。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新竹市政府意見本會決議71、71-1、72-5地號(道路用地)變更為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