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24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5-12-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蘇嘉全(宣布開會時及兼副主

紀錄彙整:陳幸宜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410地號等14筆市場用地為商業區(特)主要計畫案」。
  2. 第2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用地、保護區(原公西靶場)為體育場用地及部分機關用地為保護區)案」。
  3.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磁波專用區)案」。
  4. 第4案:內政部為「擬定林口特定區(星華鐘錶周邊零星工業區)細部計畫案」。
  5.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6. 第7案:新竹市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市部分)案」補辦公開展覽再提會討論案。
  7. 第8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配合濱海生態學習園區及高美溼地週邊公共服務設施整體規劃)案」。
  8. 第9案:台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9. 第11案:台南縣政府函為「擬定擴大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案」。
  10. 第12案:台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11. 第13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岡山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及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案」。
  12. 第14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
  13. 第15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城溪以南、三號道路以北細部計畫地區)案」。
  14. 第1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體育場用地、灌溉設施專用區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15. 第17案:台中縣政府函為「變更霧峰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1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17. 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市民大道(新生北路至基隆路段)兩側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
  18. 第2案:有關「都市計畫國營事業土地檢討變更處理原則(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