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3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7-02-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逸洋(宣布開會時不克出席,

紀錄彙整:林瑞峰、溫碧鋐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城溪以南、○三號道路以北細部計畫地區)再提會討論案」。
  2. 第2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河川區為溝渠用地)案」。
  3. 第3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宜蘭生物醫學科技園區開發)案」。
  4. 第4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城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修正烏石漁港細部計畫區段徵收事業計畫)案」。
  5. 第5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金山都市計畫(部分青年活動中心區、機關用地為環保設施用地,部分青年活動中心區為機關用地)案」。
  6. 第6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國中用地、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排水溝用地為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7. 第7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8. 第8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鶯歌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配合鶯歌消防分隊遷建工程)案」。
  9. 第9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台北防洪三期樹林堤防新生地開發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環保設施用地、抽水站用地為乙種工業區)案」。
  10.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原都市計畫(三民區部分)中都地區工業區及第四十二期重劃區主要計畫案」。
  11.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城溪以南、○三號道路以北細部計畫地區)再提會討論案」。
  12. 第2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河川區為溝渠用地)案」。
  13. 第3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宜蘭生物醫學科技園區開發)案」。
  14. 第4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城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修正烏石漁港細部計畫區段徵收事業計畫)案」。
  15. 第5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金山都市計畫(部分青年活動中心區、機關用地為環保設施用地,部分青年活動中心區為機關用地)案」。
  16. 第6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停車場用地、國中用地、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排水溝用地為溝渠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
  17. 第7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8. 第8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鶯歌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配合鶯歌消防分隊遷建工程)案」。
  19. 第9案:台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樹林(三多里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台北防洪三期樹林堤防新生地開發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環保設施用地、抽水站用地為乙種工業區)案」。
  20.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原都市計畫(三民區部分)中都地區工業區及第四十二期重劃區主要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