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41-審議事項-第7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污1」污水處理廠用地為乙種工業區(附))(依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4次會會議紀錄補辦公開展覽)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41
案件id
URDfrz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5月9日第252次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5年9月6日南市都計字第095165466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法令依據係援引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請檢附相關文件或提出相關說明,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另計畫書第3頁及審核摘要表法令依據所載「(二)民國94年9月23日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4會決議內容。」乙節,非屬本案變更法令依據,應予刪除,如有需要敘明者,請改列於計畫書適當章節,以符實際。
- 二、本案附帶條件規定「應比照『台南市都市計畫變更回饋規定』辦理,申請建築時應回饋建築基地30%面積之公共設施用地或繳納同等值代金。」部分,應由土地所有權人「台灣開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台南市政府簽訂協議書後納入計畫書中規定,以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