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441-審議事項-第8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西側地區)細部計畫案(九份子市地重劃範圍專案通盤檢討)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6441
案件id
fSZzt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5年5月9日第252次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5年9月8日南市都計字第095165458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2頁及審核摘要表法令依據所載「三、依95.5.9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52次會之會議紀錄辦理。」乙節,非屬本案變更法令依據,應予刪除,如有必要請改列於計畫書適當章節敘明。
- 二、本案據市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案內變更編號路)變更為公園用地,並將其開發方式修正為以市地重劃方式開發,惟該公園用地東側部分開闢完成,故應剔除於市地重劃範圍外,原報部核定之計畫內容誤將上開已開闢道路納入市地重劃範圍內,原報核之計畫內容應予修正(如附圖),爰同意由市府依上開補充說明,修正調整該市地重劃範圍線,變更面積一併修正為0.44公頃,以符實際。
附圖修正後變更範圍示意圖商37(附)市8低農業區低低國中(文中)71低農業區變5國小(文小)國小(文小)低密度住宅區低商業區農業區河川區河道用地國小學校用地市場用地變電所用地商農河河道國小(文小)市變公公變更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變更低密度住宅區為公園用地變更低密度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圖 例變 更 圖 例市地重劃範圍細部計畫範圍主要計畫範圍國中學校用地國中(文中)400Meter修正市地重劃範圍比例尺:六千分之一國小(文小)國中(文中)國小(文小)國中(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