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01-審議事項-第13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鹿耳門排水系統(溪筏港之一排水)整治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01
案件id
H5IMIJ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3日第26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7年8月11日南市都劃字第0971653928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計畫書案名部分,台南市政府97年8月12日南市工水第09700772830號函說明三略以:
「該府認定河川區之溪筏港之一排水名稱係為誤植,故將溪筏港之一排水更正為竹筏港之一排水」,請配合修正計畫案名及計畫書內容。
- 二、「實施進度與經費表」之經費來源一欄,請依實際情形查明修正;主辦單位欄中有關「河川區」之主辦單位載明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部分,經台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應修正為「台南市政府」,同意依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