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01-審議事項-第12案:台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綠18」、「商43」為「文中75」,部分「綠18」為「商43」)」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01
案件id
jKWbaR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3日第26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南市政府97年8月15日南市都劃字第0971654194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據台南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表中學校用地未來之開闢經費預估為7,000萬元,計畫書誤植為7億元部分,同意依照修正。
- 二、有關計畫書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誤繕部分,同意照下列各點修正:
(一)次要商業區及商業區小計修正為+0.01公頃。
(二)土地使用分區小計修正為+0.01公頃。
(三)綠地修正為-0.35公頃。
(四)公共設施用地小計修正為-0.01公頃。
(五)其餘變更後面積亦一併修正。
- 三、為避免主要計畫變更案依法核定發布實施後尚未完成細部計畫之變更,致產生核發建築執照疑義,本案應俟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細部計畫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核定後實施,以杜紛爭。
- 四、其他建議事項:
(一)本案變更共計減少綠地0.35公頃,請台南市政府於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予以適度增加,以提昇生活環境品質。
(二)有關細部計畫中劃設為停車場用地範圍內之現有樹木,請台南市政府妥予保存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