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41-審議事項-第1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主要計畫學校用地(文一)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及特殊學校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41
案件id
3REnVL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8月1日第32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97年9月19日高市府都開字第097004895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請高雄市政府依委員所提下列意見補充相關分析資料,並充實及修正計畫書內容後,再行報部提會討論。
- 一、查本案學校用地(文一)係屬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特貿三)台電公司開發案所需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若經市府檢討認為已無保留作學校使用之必要,請考量是否與毗鄰之學校用地(成功啟智學校)調整公共設施用地範圍,分別變更為廣場及學校用地,使學校用地(成功啟智學校)及廣場較為方正,俾利土地規劃與利用;如仍維持原規劃方案,則請高雄市政府補充說明本地區其他公共設施之項目及服務水準,檢視是否需優先補足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不足之項目及面積。
- 二、若經高雄市政府檢討後,認為仍有變更為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之必要,則請依下列各點補充相關資料及說明:
(一)請補充說明本特定區計畫目前有關土地使用及相關產業發展情形,以及擬增加本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之必要性及急迫性。
(二)有關本特定經貿核心專用區之允許項目、使用強度、對地區交通衝擊影響分析等,以及其開發後是否與毗鄰之學校用地造成「競合」而影響教學環境品質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