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6941-審議事項-第6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墳墓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6941
案件id
ryd6V8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6月4日第17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97年9月17日府建城字第0970193891號函及97年9月22日府建城字第097019679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依殯葬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設置、擴充公墓或骨灰(骸)存放設施,與學校、戶口繁盛地區之距離不得少於500公尺,但依其他法律或自治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案變更後墳墓用地與周邊學校用地、住宅區之距離不足500公尺,核與上開規定不符,爰退請彰化縣政府查明該府是否已訂定殯葬管理之自治法規,本案是否有前開條文但書規定之適用、另案檢討變更為其他適當分區,或另覓其他適當地點變更為墳墓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