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01-審議事項-第4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01
案件id
D65Vo3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7日第37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北縣政府97年12月19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94858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同意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金融保險業、一般批發業、健身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使用,因使用性質維持不變,故免予負擔回饋外,其餘准照臺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