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00次會議紀錄

日期:2009-02-1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廖了以(宣布開會時另有要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士林區華岡段四小段88等4筆地號部分土地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主要計畫案」。
  2. 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三小段666地號等34筆土地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道路用地、住宅區為商業區主要計畫案」。
  3. 第3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4. 第4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含南、北勢溪部分)(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5. 第5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日月潭特定區計畫(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6. 第6案: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臺南車站特定區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7. 第7案: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8案: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9. 第11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配合鹿耳門排水系統-土城仔排水整治工程)」案。
  10. 第12案: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旅館區、公園用地)案」。
  11. 第13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小港大林蒲地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1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都市更新再開發)案」再提會討論案。
  13. 第15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特定區計畫(配合台鐵高雄港站及臨港沿線都市更新再開發)案」再提會討論案。
  14. 第16案:內政部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15. 第17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16. 第1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八卦山脈風景特定區計畫(百果山地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及農業區)(供台76線八卦山隧道救災聯絡道路使用)」。
  17. 第19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17)指定用途)案」。
  18. 第20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東引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酒廠專用區及道路用地)案」。
  19. 第21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供連江縣公路監理所使用)」案再提會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