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001-審議事項-第7案: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001
案件id
dSIbbb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3月7日第20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縣政府97年8月1日府城都字第0973017134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13條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一【位置:位於計畫區西側、「文(小)七」學校用地(大山國小)東側】部分:同意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金融保險業、一般批發業、健身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使用,因使用性質維持不變,故免予負擔回饋。
- 二、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一(位置:位於電信事業用地北側)部分:同意變更為電信專用區,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金融保險業、一般批發業、健身服務業、餐飲業、一般商業辦公大樓)使用,因使用性質維持不變,故免予負擔回饋。
- 三、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二【位置:位於計畫區中央偏北、特一-30M計畫道路(新生街)西側】部分:同意恢復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並依下列各點辦理:
(一)基於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在社會公益扮演之積極角色,需提供下列鄰里社區公益性設施或社會服務等,並因應不同基地條件及地方需求彈性運用設置。
1、規劃停車位供鄰里使用。
2、提供場地供公益活動使用。
3、規劃機踏車旅遊休憩站。
4、規劃鄰里集會及活動場所。
5、學生K書中心、民眾閱報中心。
6、鄰里公共設施用地綠美化或維護認養等公益服務工作。
7、其他符合地方需求之公益性設施或社會服務等敦親睦鄰措施。
(二)地方政府得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後,再行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核定。
- 四、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第一種電信專用區」乙詞一併配合修正為「電信專用區」。
- 五、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內編號一內變更土地面積不一致部分:
(一)電信事業用地變更為電信專用區部分所載面積為0.06公頃,惟備註欄土地登記謄本總面積為0.058公頃,請詳實查明修正。
(二)住宅區變更為電信專用區部分所載面積為0.003公頃,惟變更理由欄面積為32平方公尺,請詳實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