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91-審議事項-第2案: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91
案件id
dKH13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係臺北縣政府於97年12月19日北府城規字第0970948586號函檢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並經本會98年5月19日第707次會審議完竣。惟因審議期間適逢該府辦理變更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其中主要計畫已將本案「機八」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並於98年3月16日發布實施,而未於本案審議時予以更正;且原都市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亦公告廢除,致與本會第707次會決議不符。
- 二、案經臺北縣政府於99年3月25日以北府城審字第0990257636號函檢送相關資料及後續處理方案到部,為求周延,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內容縣政府建議修正內容本會決議變更計畫內容變更計畫內容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決議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3計畫區南側,﹁機二﹂東側,臨永利路。
機關用地(部分機八)(0.13)電信專用區(電專三)(0.13)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經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上述地點目前均以提供電信服務為主,為符合實際,故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含電專一、電專二、電專三),不得為「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
-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分:有關「得作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0條之1第1項第5款使用」乙節,請配合刪除。
住宅區(0.13)電信專用區(電專三)(0.13)本案照縣政府建議修正內容通過,以符實情;計畫圖並依已發布實施之永和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計畫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