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291-審議事項-第15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集集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26案及第31案)先行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7291
案件id
h6JQZg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3年11月1日第178次、94年6月9日第181次、94年9月27日第183次、95年5月3日第184次、96年10月31日第195次、97年8月29日第207次及98年11月10日第21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99年3月10日府建都字第0990049077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顏委員秀吉(召集人)、張委員梅英、王委員秀娟、黃委員德治及羅委員光宗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於99年3月24日召開第1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惟據南投縣政府及集集鎮公所列席代表於專案小組會中說明,該通盤檢討案中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26案及31案,係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投縣集集鎮污水下水道系統實施計畫」及「99年度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具有急迫性,故經專案小組作成初步建議意見,爰先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通過,並退請南投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 一、據南投縣政府及集集鎮公所列席代表於專案小組會中說明,該通盤檢討案中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26案及31案,係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投縣集集鎮污水下水道系統實施計畫」及「99年度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具有急迫性,同時爲爭取時效,故建議從通盤檢討案中抽出先行提會,核屬需要。
- 二、變更內容明細表部分:詳如附表【附表】變更集集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新編號原編號位置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變更理由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人逾13計畫區西側清水溪林尾圍堤南側之農業區農業區(1.2256)污水處理場用地(1.2256)依內政部營建署94.8.11營署環字第0942913722號函,為配合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九十四年度「南投縣政府集集鎮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乙案,選定適當位置劃設污水處理場。除請縣政府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訂:「污水處理場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20%,容積率不得大於40%,並應自基地範圍至少退縮5公尺建築,如有設置圍牆之必要者,圍牆應自基地範圍至少退縮3公尺,退縮建築部分應種植喬木及植栽綠化,但得計入法定空地。」及預估服務本計畫區觀光旅遊人口,所產生尖峰污水處理量等相關資料並納入計畫書外,其餘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惟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縣政府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所提意見與本案無關者,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
住宅區(0.0347)綠地(0.0044)鐵路用地(0.0115)人逾25一號道路與台16線間之部分住宅區、綠地、鐵路及農業區農業區(0.6419)道路用地(0.6925)集集鎮觀光發展迄今,吸引大量觀光遊客,導致市區內主要聯絡路線,每逢假日交通即嚴重壅塞,部份路段已因容量不足,無法發揮應有之功能。配合集集鎮之發展型態,整合鎮內計畫區內道路系統,沿伸14公尺之中集路至台十六線,以期紓解民生路交通壅塞情形,以滿足日益增加之遊憩活動,進而帶動集集鎮觀光產業的發展。本案除請縣政府補充劃設道路用地之必要性及該地區交通需求等相關資料並納入計畫書外,其餘照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惟為避免影響他人權益,請縣政府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所提意見與本案無關者,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