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71-審議事項-第9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屋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學校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銜接頭屋鄉外環道之聯絡道路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471
案件id
TqoNw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1月3日第22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9年12月14日府商都字第099023140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計畫區聯絡道路與週邊交通運輸系統之連結情形及相關示意圖說,並納入計畫書敍明。
- 二、本案涉及河川區變更部分,請縣政府函請水利主管機關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26號解釋文與經濟部、內政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送之「河川區及區域排水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妥為認定,並將認定結果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
- 三、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之規定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