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471-審議事項-第10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頭屋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墳墓用地、保護區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國道1號增設頭屋交流道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471
案件id
ZZFJI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2月3日第22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99年12月16日府商都字第0990235301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名稱修正為「變更頭屋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墳墓用地、保護區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工業區、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高速公路使用)(配合國道1號增設頭屋交流道工程)案」,以符實際。
- 二、為避免發生順向坡滑動災害,請補充本案周圍地質調查資料、相關災害防範措施,並納入計畫書敍明。
- 三、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變6、變7、變8,變更面積狹小,請補充放大比例尺之圖說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敍明。
- 四、參採縣政府列席代表之說明,本案變更面積與公展內容不一致部分,其誤差原因應請於計畫書補充敘明,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