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41-審議事項-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機關用地(機九)(供鄉公所使用)為機關用地;機關用地(機十)(供鄉公所使用)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41
案件id
QGLLF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月21日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0年3月29日高市府四維都發規字第100003118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 一、照案通過。
- 二、據高雄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該府刻正辦理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通盤檢討,有關「機九」與「機十」用地於本次變更取消指定用途後,請該府納入前開通盤檢討案一併整體考量,後續若無機關用地之使用需求,則建議併鄰近分區檢討變更為公園用地,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