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54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1-04-26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江宜樺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保護區、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案(三軍總醫院基隆院區都市計畫變更案)」。
  2. 第3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河川區、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抽水站使用)及部分機關用地為河川區)案」。
  3. 第4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坪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保安保護區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抽水站使用)案)。
  4. 第5案:內政部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5. 第6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臺中生活圈高鐵沿線及筏子溪自行車道建置工程」變更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6. 第7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零星工業區為住宅區)」案。
  7. 第8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東勢都市計畫(『市十』市場用地為機關用地(供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使用))」案。
  8. 第9案:臺南市政府(原臺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附帶條件地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9.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機關用地(機九)(供鄉公所使用)為機關用地;機關用地(機十)(供鄉公所使用)為機關用地)案」。
  10. 第11案:高雄市政府(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1. 第12案:高雄市政府(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仁武部分)(配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2. 第13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七案)(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再提會討論案。
  13. 第14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