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541-審議事項-第3案:原臺北縣政府函為「變更新店水源特定區計畫(部分河川區、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抽水站使用)及部分機關用地為河川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7541

案件id

tmJOs7

概要說明

決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