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671-審議事項-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原工十一工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7671
案件id
4jbip7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2月31日第16屆第7次會及100年7月28日第16屆第1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縣政府100年3月30日府城都字第1000110565號函及100年9月7日府城都字第100036371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二)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規範第5條第5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經提本會100年5月24日第756次會審議決議:「鑑於本案原由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時,其所須回饋之自願捐地及負擔公共設施用地,係包含西南側住宅區之範圍,故基於都市發展整體考量,本案涉及之變更範圍及內容,退請桃園縣政府再詳予研議,並補提桃園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再報部。」在卷,案經桃園縣政府依上開決議辨理後於100年9月7日府城都字第100036371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縣政府100年9月7日府城都字第1000363710號函送計畫書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擬變更為工業區並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有關甲種工業區之土地分區使用項目管制,故請補充本案將來之開發設廠經營事業及相關設施使用類別,以利查考。
- 二、本案西南側鄰接住宅區,為避免干擾住宅區之使用,應妥為研訂適當之隔離措施(如綠帶),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
- 三、變更範圍內涉及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之土地部分,參採桃園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原屬同一個案變更之範圍需一併辦理,故同意免附相關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