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1-11-01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江宜樺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林瑞峰、溫碧紘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泰山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宗教專用區為醫療專用區)案」。
  2.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部分機關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案」。
  3.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崁頂路拓寬工程)案」。
  4.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原工十一工業區)案」。
  5. 第7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6. 第8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水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部分社教用地為公圈用地、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7. 第9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埔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10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鹿草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9. 第1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崎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0. 第12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1. 第13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梅山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2. 第14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六腳(蒜頭地區)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3. 第15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義竹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4. 第1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滯洪池用地)(配合鳳山圳滯洪池工程)復議案」。
  15. 第1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溝渠用地)案」。
  16.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泰山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宗教專用區為醫療專用區)案」。
  17.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部分機關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行政園區特定專用區)案」。
  18.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配合崁頂路拓寬工程)案」。
  19.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原工十一工業區)案」。
  20. 第7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南投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案」。
  21. 第8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水林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部分社教用地為公圈用地、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道路用地及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22. 第9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大埔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3. 第10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鹿草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4. 第1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崎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5. 第12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6. 第13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梅山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7. 第14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六腳(蒜頭地區)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8. 第15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義竹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9. 第1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滯洪池用地)(配合鳳山圳滯洪池工程)復議案」。
  30. 第1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花蓮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溝渠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