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671-審議事項-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泰山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宗教專用區為醫療專用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7671
案件id
pwHYz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9年12月16日第406次及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3月29日第4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00年5月3日北府城審字第100044301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馮委員正民(召集人)、李委員正庸、張委員梅英、李委員公哲、及蕭委員輔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已分別於100年6月27日、100年7月25日及100年9月13日召開3次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100年10月26日北府城都字第1001538527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新北市政府100年10月26日北府城都字第1001538527號函送計畫書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為利日後醫療專用區之整體規劃設計,請新北市政府妥為考量基地東北側醫療專用區土地之合理規劃,以因應未來實際發展需要。
- 二、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第三點中,有關排除整體開發及提高使用強度採取醫療回饋部分,應請新北市政府會同開發單位妥為研訂具體合理之醫療回饋內容,並為利日後執行,應訂定相關查核機制一併於協議書規定,並納入計畫書敘明,以為執行依據。
- 三、將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第十點調整修正為:變更後建築基地之容積,不得大於變更後基準容積(400%)之1.3倍,以減少對附近交通、公共安全、環境之影響。
附件
-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輔仁大學醫學院於民國79年成立,為國內少數設置於綜合大學內之學院,該院為期能進一步落實深耕台灣醫學教育,培養優秀醫護人才,並提供新莊、泰山地區居民更優質的醫療環境,擬興建輔仁大學附設醫院,爰變更部分住宅區(面積:0.8600公頃)、宗教專用區(面積:0.9308公頃)為醫療專用區,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