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21-審議事項-第5案:原臺南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21
案件id
o4joTT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原臺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2年3月10日第170次及98年4月3日第21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原臺南縣政府98年6月16日府城都字第098014153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鄒委員克萬(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林前委員秋綿、黃前委員德治(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代表)、羅前委員光宗(本部地政司代表)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已分別於98年7月27日、99年6月1日、99年6月29日、99年10月5日、100年3月29日、100年10月4日召開6次專案小組會議,並於99年1月25日赴現場勘察,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臺南市政府100年12月5日南市都規字第1000946323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爰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