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2-01-1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江宜樺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2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南崁新市鎮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2. 第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豐原都市計畫(『市(四)』市場用地為住宅區)(配合921震災倒塌之聯合市場都市更新)」案。
  3. 第4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地區)(配合橫坑巷道路規劃)案」。
  4. 第5案:原臺南縣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5. 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
  6. 第7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月世界風景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7. 第8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蚵子寮近海漁業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9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湖內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9. 第10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湖內鄉(大湖地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10. 第11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樹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
  11. 第12案:原高雄縣政府函為「變更鳥松(仁美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2. 第13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未依原工業區變更附帶條件規定開發完竣專案通盤檢討)」案。
  13. 第14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林投風景特定區計畫(都市計畫重製通盤檢討)」案。
  14. 第15案:連江縣政府函為「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第二階段)」再提會討論案。
  15. 第16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6. 第17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社會福利設施專用區)」再提會討論案。
  17. 第18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配合金門大橋新建工程用地範圍)」再提會討論案。
  18. 第2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大雅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檢討)」案。
  19. 第4案:本會自100年1月至12月底審議案件情形報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