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31-審議事項-第10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公園用地、文小用地、綠地、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綠地使用,部分公園用地、綠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31
案件id
8W9sH5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8月12日第6次會及100年10月31日第8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0年11月30日府都規字第100090729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一、考量本變更路段位處山坡地形地勢陡峭,故請臺南市政府將該路段區域之環境地質相關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
- 二、為避免道路開闢後,影響兩側景觀及造成土石危害,請該府將具體因應對策(包括:水土保持、綠化計畫、景觀維護等),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完備。
- 三、本路段因兩側佈設護坡,造成無法與次18-2號道路銜接,惟考量交通路網之完整及地區交通之便利,故請市府妥為因應並將具體可行之對策,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