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2-02-0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許委員文龍代

紀錄彙整:陳志賢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配合水仙溪水道治理計畫調整河川區及區段徵收範圍、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部分國小用地為住宅區及訂正部分都市計畫)案」。
  2.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農業區、河川區、第二種住宅區、道路用地、綠地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
  3. 第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先行提會案」。
  4.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老街溪兩側地區都市更新第一期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案」。
  5. 第6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外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6. 第7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庫都市計畫(配合擬定土庫都市計畫(原兒童遊樂場用地(遊二)及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7. 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崎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農業區)案」。
  8. 第9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朴子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案」。
  9. 第10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公園用地、文小用地、綠地、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綠地使用,部分公園用地、綠地為道路用地)案」。
  10. 第11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案」。
  11.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配合水仙溪水道治理計畫調整河川區及區段徵收範圍、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部分國小用地為住宅區及訂正部分都市計畫)案」。
  12.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汐止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農業區、河川區、第二種住宅區、道路用地、綠地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
  13. 第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先行提會案」。
  14. 第5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配合老街溪兩側地區都市更新第一期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暨劃定更新地區案」。
  15. 第6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外埔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7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土庫都市計畫(配合擬定土庫都市計畫(原兒童遊樂場用地(遊二)及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
  17. 第8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崎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農業區)案」。
  18. 第9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朴子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案」。
  19. 第10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住宅區、公園用地、文小用地、綠地、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綠地使用,部分公園用地、綠地為道路用地)案」。
  20. 第11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屏東都市計畫(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