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31-審議事項-第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先行提會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31
案件id
KJx03R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7年7月9日第226次、97年12月23日第231次及98年2月20日第232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00年12月19日府產城字第100015988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經簽奉核可,本案原簽請本會周前委員志龍、李委員正庸、張委員梅英、劉委員小蘭及黃前委員德治計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並由周前委員志龍擔任召集人,於98年8月25日、99年3月18日及99年7月30日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惟周召集人志龍於99年12月31日卸任,故另簽請李委員正庸、張委員梅英、劉委員小蘭、李委員公哲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重新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李委員正庸續擔任召集人,專案小組再於100年8月16日召開第4次會議聽取簡報,參採新竹縣政府列席代表於專案小組會中說明,該通盤檢討案中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3案及10案,刻正辦理「客雅溪排水工程整治計畫」,涉及治水期程,為免恐生水患影響民眾居住安全,具有急迫性,故經專案小組先行作成初步建議意見,且經新竹縣政府於100年12月19日府產城字第1000159888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新竹縣政府100年12月19日府產城字第1000159888號函送計畫書、圖內容通過,並退請新竹縣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據新竹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3案,部分變更內容與客雅溪堤線不一致,故參採縣政府所提修正意見調整變更內容明細表如表一、圖一。
- 二、本案如准予變更,計畫名稱修正為「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編號第三案及第十案)(配合客雅溪排水工程整治計畫部分)先行提會討論案」,以資明確。
- 三、因本案變更範圍已超出公開展覽範圍,故請縣政府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如無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所提意見與本案無關者,則准予通過,否則再提會討論。
表一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新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新計畫保護區(1.0216ha)農業區(1.6002ha)住宅區(0.0022ha)機關用地(0.0001ha)文中用地(0.0040ha)河川區(2.6281ha)河川水溝(0.0287ha)農業區(0.0287ha)三客雅溪、湳坑溪及水尾溝沿岸河川水溝(0.1200ha)保護區(0.1200ha)十客雅溪、湳坑溪及水尾溝沿岸河川水溝(8.4860ha)河川區(8.4860ha)圖一、變更計畫內容示意圖【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本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第3、10案,依縣政府補充說明需先行提會討論外,其餘請縣政府就下列各點補充相關資料,以利下次本會專案小組討論。
附表變更寶山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變更內容新編號變更位置原計畫新計畫變更理由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保護區(1.0216ha)農業區(1.5753ha)住宅區(0.0022ha)機關用地(0.0001ha)文中用地(0.0040ha)河川區(2.6032ha)客雅溪、湳坑溪及水尾溝沿岸河川水溝(0.0001ha)農業區(0.0001ha)1.現有都市計畫河川水溝用地範圍線與客雅溪堤線不符2.預留排水寬度3.客雅溪為依經濟部、內政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有關河川及區域排水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認定之河川區,湳坑溪及水尾溝經新竹縣政府水利科認定,係自然形成之河川,故皆以河川區名稱劃定分區。
本次變更內容資料係新竹縣政府99年2月4日府工都字第號函檢送,照前開號函送變更內容通過,並請函送變更計畫圖。
客雅溪、湳坑溪及水尾溝沿岸河川水溝(8.4586ha)河川區(8.4589ha)1.統一行水區為河川區名稱2.客雅溪為依經濟部、內政部92年12月26日經水字第09202616140號及台內營字第0920091568號會銜函有關河川及區域排水流經都市計畫區之使用分區劃定原則認定之河川區,湳坑溪及水尾溝經新竹縣政府水利科認定,係自然形成之河川,故皆以河川區名稱劃定分區。
本次變更內容資料係新竹縣政府99年2月4日府工都字第號函檢送,請依書圖製作規則檢送計畫圖後,照前開號函送變更內容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