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761-審議事項-第5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配合東部鐵路快捷化-CL111標曲線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7761
案件id
H5KmgR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0年12月20日第13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01年2月23日府建計字第101003176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書示意圖。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計畫審核摘要表之公開展覽登報時間與花蓮縣政府所送報紙影本不符,應為誤植,請查明補正。
- 二、本案非通盤檢討案件,現行計畫面積無須檢討納入歷次個案變更增減面積,請修正本案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中變更前面積乙欄之數據。
- 三、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第六點之規定,於計畫書之末頁及計畫圖之背面,由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機關之業務承辦及主管人員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