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日期:2012-03-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詳會議簽到簿)。

案件:

  1.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客家文化會館使用』)案」。
  2. 第2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填築用地)案」。
  3.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綠地及公園用地為核能電廠用地)案」。
  4. 第4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訂正『變更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七案)(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變更內容明細表核定編號第一案』」案。
  5. 第5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配合東部鐵路快捷化-CL111標曲線改善工程)案」。
  6. 第6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光復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案」。
  7. 第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玉里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鐵路用地)案」。
  8. 第8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淡水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已審議完竣尚未報核案件編號第五案)」再提會討論案。
  9.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客家文化會館使用』)案」。
  10. 第2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填築用地)案」。
  11. 第3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綠地及公園用地為核能電廠用地)案」。
  12. 第4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訂正『變更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第七案)(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變更內容明細表核定編號第一案』」案。
  13. 第5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配合東部鐵路快捷化-CL111標曲線改善工程)案」。
  14. 第6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光復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鐵路用地)案」。
  15. 第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玉里計畫(部分工業區為鐵路用地)案」。
  16. 第8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淡水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已審議完竣尚未報核案件編號第五案)」再提會討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