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7931-審議事項-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會議紀錄id
MOIO7931
案件id
6CUo4g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1年8月9日第239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01年10月29日府城都字第1010267959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名稱修正為「訂正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書圖不符部分)案」。
- 二、本案計畫內容過於簡陋,請縣政府補充辦理緣由、詳細訂正計畫內容、具體訂正理由及製作訂正內容綜理表等,並補述於計畫書,以資完備。
- 三、有關苗栗縣政府101年11月16日府商都字第1010231022號函送補充訂正內容(如附表一),參據縣政府列席代表補充說明,同意納入本案;惟該訂正內容非屬原公開展覽內容,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否則應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表一:
訂正內容(訂正計畫圖)編號重製圖訂正後重製圖民國87年間辦理苗栗市為公段、大倫段、嘉福段地籍重測時,地籍已與都市計畫樁位辦理聯測,並公告「87年度苗栗縣苗栗市都市計畫樁清理補建成果資料」,惟重製圖仍依79年「苗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全面樁位檢測及恢復樁位座標成果圖表」展繪,致該處地籍與重製圖有部分不符,故應依87年都市計畫樁位成果訂正之。
C1255C1259C1260C2011C2024C2025C2058C2059C2060C331C332C343C344IP341IP341-1IP345IP345-1C1254C2073S1051M←11-Ⅱ15M←17-ⅡM←1-ⅡC1255C1259C1260C2011C2024C2025C2058C2059C2060C331C332C343C344IP341IP341-1IP345IP345-1C1254CCS1051M←11-Ⅱ15M←17-ⅡM←-Ⅱ訂正內容(訂正計畫圖)編號重製圖訂正後重製圖本案於「核定苗栗縣西山地區擬定細部計畫及配合修訂主要計畫(苗栗鎮西山附近重劃區)」(66年03月09日六六府建都字第17278號公告發布實施)中劃定為4公尺人行步道用地,其後納入「變更苗栗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76年09月25日七六府建都字第89527號公告發布實施),並釘有都市計畫道路中心樁位,迄今並未變更,惟二通後之都市計畫圖皆有漏繪該4公尺人行步道之情事,致重製圖遺漏未予展繪,故依原規劃意旨訂正之。
C1118C1119C1120C1121C1122C36C38C39IPS950S951S630C1290S1089S1098S1090C21IP1116C1117S592C1115C20AC20B133C1134Ⅰ-02→15MⅠ-02→15M訂正內容(訂正計畫圖)編號重製圖訂正後重製圖本案於「變更苗栗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76年09月25日七六府建都字第89527號公告發布實施)變更編號第21案變更之,係為配合實際發展需要,將I-01道路東側、I-02道路以北之綠地用地(寬5公尺)變更為道路用地,致此路段計畫道路寬度為35公尺(於道路東側增加路寬5公尺),但於重製圖誤依原道路中心樁兩側等距離展繪(共30公尺),故應依原規劃意旨訂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