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記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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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3次會議紀錄
日期:
2012-11-27
時間:
09:30:00
地點:
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
李鴻源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
陳志賢
出席委員:
(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八、報告案件: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八、報告案件: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