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93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2-11-27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簡太郎代

紀錄彙整:陳志賢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2.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3.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4.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5.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6.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7.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9.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10.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八、報告案件:
  11.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12.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13.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14.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15.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16.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17.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18.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19.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20.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21.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22.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23.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24.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25.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26.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27.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28.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29.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30.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31.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32.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八、報告案件:
  33.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
  34. 第1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羅東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
  35. 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36. 第3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為機關用地)案」。
  37.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八里(龍形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乙種工業區為旅館專用區、住宅區、公園用地及道路用地)再提會討論案」。
  38. 第5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店主要計畫(工商綜合專用區、工商綜合專用區(生態自然公園)、生態綠地)(修訂購物中心為工商服務使用暨實施進度及經費)案」。
  39. 第6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市(過嶺地區)楊梅鎮(高榮地區)新屋鄉(頭洲地區)觀音鄉(富源地區)主要計畫(電信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40. 第7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地形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41. 第8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苗栗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通盤檢討)(訂正書圖不符部份)案」。
  42. 第9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下營都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43. 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富里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再提會討論案」
  44. 第1案:桃園縣政府函為「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