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81-審議事項-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二重埔段中興小段148地號等11筆土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81
案件id
1ManV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原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4月23日第38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原臺北縣政府98年6月11日北府城審字第0980462330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案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張前委員金鶚(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馮前委員正民、李前委員正庸、黃前委員德治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分別於98年8月6日及98年11月27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聽取簡報後,由於張前委員金鶚任期屆滿、黃前委員德治不再續任本會,案經簽奉由李前委員正庸(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馮前委員正民、謝委員靜琪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繼續審議,分別於100年5月26日及100年10月19日續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又由於李前委員正庸、王前委員秀娟任期屆滿,案再經簽奉由謝委員靜琪(召集人)、馮前委員正民、李前委員公哲、劉前委員小蘭及林委員志明等5位委員重新組成專案小組,分別於101年8月14日及101年9月26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並經新北市政府以101年10月12日北府城都字第1012704620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
- 七、經提本會101年10月30日第791次會審議決議:「為考量都市整體發展及檢討變更之公平合理性,本案請新北市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包括全市性整體產業發展構想及相關轉型政策、頂崁工業區未來之發展定位與構想、工業區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之適用及變更計畫範圍與鄰近地區工業區變更之整合…等)及歷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再詳加研析補充具體資料後,交由原專案小組並於召開會議時邀請經濟部及相關工業主管機關與會,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 八、案經專案小組再於102年1月29日及102年3月12日聽取簡報完竣,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並經新北市政府102年5月8日北府城都字第1021777544號函送依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修正計畫書等資料到部。
- 九、嗣後再提本會102年5月28日第804次會審議決議:
「因本案涉及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之適用、工業區變更之整體發展評估與策略方向、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第3點第2項第2款『申請人興辦事業有具體可行之財務及實施計畫者…』、變更範圍街廓之完整性……等工業區變更相關課題,故請新北市政府就上開課題及本案交通衝擊影響評估、地區性公共設施劃設等內容再詳加研議後,再行提會討論。」。
- 十、案經新北市政府102年7月5日北府城都字第1022182024號函送依本會第804次會議決議補充說明資料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新北市政府上開號函送之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新北市政府列席代表就本會102年5月28日第804次會決議事項及本會102年3月12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第四點補充之說明相關資料納入計畫書中敘明,又有關本案回饋內容增列該府所提公益性設施(作為圖書館供一般公眾使用,樓地板面積160坪換算為530平方公尺)。
- 二、高委員惠雪發言要點如下,除納入會議記錄外,並請於計畫書中詳予補充敘明:
(一)有關都市計畫工業區變更審議,經濟部業已102.7.25經授工字第10220421230號函內政部,請內政部參考經濟部意見處理。
(二)邇來台商回台及很多廠商,均向經濟部反映產業用地不足,尤其在新北市及台中市,如都市計畫工業區一再個案變更為住宅,將減少產業用地供給,亦間接提高產業投資成本,勢將影響國家經濟發展,建議仍以回歸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持續為原則。
(三)頂崁工業區,目前尚有一半以上之廠商仍在生產及作產業相關使用,為維護經濟及產業發展,並維區內廠商之權益,不宜個案變更。
(四)本案爰引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為符合法令之規定,新北市政府應提出具體數據佐證,變更後對經濟發展之貢獻,且應大於變更前,始為通過。
(五)另建議新北市政府應儘速提出頂崁工業區通盤檢討原則,並說明與本案之關連性。
(六)頂崁工業區面積近134公頃,變更後之產業用地替代方案,亦請新北市政府一併說明。
【附帶決議】考量新北市近年來都市發展迅速,工業區變更案件不斷增加,為避免個案變更案對都市發展造成衝擊,故請新北市政府依會中各委員所提相關建議意見,就地區產業政策、工業區變更之定位、目標、方向、轉型策略;整體發展(區域性及小區域)之構想及劃設原則;個別開發之實質內涵(包括社區鄰里關係、交通、動線、如何帶動後期開發及期程…);變更分區用途、功能、使用強度;道路退縮、人行空間、植栽綠化、防災、救災、景觀、公共設施及開放空間之留設;變更後經濟效益評估;變更工業區之替代策略等研提具體工業區變更通則或方案書面資料後提會報告,俾供其餘審議中及後續工業區變更案件之依循。
附件
- 【附錄1】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102年1月29日及102年3月12日)本案建議請新北市政府除依下列各點重新修正計畫書、圖,及以對照表方式詳為補充資料後,提請大會討論外,其餘照原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98年8月6日、98年11月27日、100年5月26日、100年10月19日、101年8月14日及101年9月26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