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8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3-07-30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李鴻源蕭家淇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詳會議簽到簿)。

出席單位:

案件:

  1. 第1案:基隆市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保護區為產業專用區、道路用地、綠地用地、電路鐵塔用地,部分倉儲區為綠地用地)案」。
  2. 第2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297-1地號等20筆土地高職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國防部國防專區使用)及抽水站用地主要計畫案」。
  3. 第3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北市北投區榮民總醫院部分醫療用地為機關用地及保一總隊部分機關用地為醫療用地主要計畫案」。
  4. 第4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住宅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二重埔段中興小段148地號等11筆土地)案」。
  5. 第5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6. 第6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配合「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觀音山、觀音湖)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案」。
  7. 第7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岡山都市計畫(郵政事業土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8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區(楠梓舊部落鄰近地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並配合主要計畫」案。
  9. 第9案:屏東縣政府函為「變更東港都市計畫(原『公三』公園用地變更【部分住宅區為河道用地、部分河道用地為住宅區】及【配合修正第二次通盤檢討附帶條件二】計畫)案。
  10. 第10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國家公園區為住宅區)案」。
  11. 第1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豐原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12案:臺中市政府函為「擴大及變更太平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保留案)」再提會討論案。
  13. 第1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配合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捷運機廠)(配合區段徵收及都市防洪)案」。
  14. 第14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地區)主要計畫(廣場用地【廣2】為住宅區)」案。
  15. 第15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不包括大坑風景區)(部分文高用地為廣場用地【廣17】)」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