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081-審議事項-第14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擴大都市計畫(大坑風景地區)主要計畫(廣場用地【廣2】為住宅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8081
案件id
FkTJz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2年5月9日第2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02年6月7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09853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變更內容綜理表變更理由欄位中第5點「另於…將文高用地(文高1)0.0562公頃變更為廣場用地」之理由,與本案無關,爰予以刪除。
- 二、本案由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住宅區,請臺中市政府將免予回饋之理由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