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8841-審議事項-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茄萣海岸防護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8841
案件id
IrPOH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5年4月25日第5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105年5月2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53192120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王委員珍玲(召集人)、李委員永展、周前委員素卿、陳委員永森、宋委員立垚等5人組成專案小組,於105年8月8日及105年9月10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並經高雄市政府105年10月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533778500號函送依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之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特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高雄市政府105年10月4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05337785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內容【詳附錄】通過,並退請該府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詳附錄】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會議初步建議意見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
- 一、查本案涉及本會104年11月24日本部都委會第864次會議「變更興達港漁業遵照辦理。請依專案小組初步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變更內容明細表第23案,惟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市政府回應資料顯示,係將變更內容明細表第23案內部分範圍,基於堤防安全之公益性、防護設施設置之必要性與急迫性,循個案變更都市計畫程序辦理,故建議依下列各點辦理。
(一)配合修正後之本計畫區通盤檢討案內變更內容明細表第23案變更內容【詳附件一,修正前後變更內容】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再行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並納入「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辦理,再提會討論。
建議意見辦理。
(二)本案變更範圍係高雄市政府為辦理茄萣海岸防護改善工程案,以本案變更理由係為1.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2.因應海岸管理法發布,加強地區海岸防護。3.促進公有土地有效合理利用。4.發展海岸休憩,提升整體環境品質。5.解決未開闢之整體開發區,故擬援引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配合市府興建重大設施辦理個案變更都市計畫,請補充都市計畫個案變更認定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遵照辦理,本案變更認定文件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五。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 二、建議本案請高雄市政府依照下列各點修正,並檢送修正計畫書32份(修正部分請劃線)、修正計畫圖2份及處理情形對照表32份(註明:修正頁次及摘要說明)到署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遵照辦理。-(一)本案係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配合市府興建重大設施辦理,請依下列各點辦理,以遵照辦理,本海岸防護工程施作必要性詳修正後計畫書P18-P19。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強化實質變更內涵。
1.必要性(1)本海岸防護工程是否一定要施作?如無施作會產生何種影響(例如:有無歷年災害發生紀錄、災害照片【含位置】等)?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2)本海岸防護工程如經評估屬必要施作工程者,請以具體數據補充其必要性(例如:環境特性、海象模擬、海岸防護問題等)。
遵照辦理,本海岸防護工程施作必要性詳修正後計畫書P19-P22。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2.合理性(1)變更範圍合理性:私人無徵收請求權,不得多徵收一塊私人土地,請補充為何劃定本工程範圍之具體理由或數據(例如:平均海潮線等)。
遵照辦理,本案變更範圍之合理性詳修正後計畫書P23。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2)工程工法合理性:(備註:請以表列或圖示表示,並非僅以工程預算作比較)甲.請補充說明本工程段與其他海岸防護工程施作差異性,以及為何不採其他海岸防護工程方式施作之理由。
遵照辦理,本案之工程工法合理性詳修正後計畫書P24-P26。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乙.請補充說明堤前(海側)培厚或堤後(陸側)培厚之差異性,以及為何不採堤前(海側)培厚之理由。
遵照辦理,有關堤前(海側)培厚或堤後(陸側)培厚之差異性詳修正後計畫書P24-P26。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3.急迫性(1)本海岸防護工程是否具急迫立即須施作?如不立即施作會產生何種影響?(備註:請從時間觀點回應)本變更案之急迫性評估祥修正後計畫書P26。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2)本海岸防護工程如經評估屬急迫性工程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5條規定補充實施進度。
遵照辦理,實施進度詳修正後計畫書P26及P35。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4.公益性:本案「公益性」應屬「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非屬觀光遊憩,請加強補充「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之公益性理由。
遵照辦理,本案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之工益性評估詳修正後計畫書P27。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二)本案開發方式係以「區段徵收」改採「一般徵收」辦理,請依下列各點辦理。
遵照辦理,本案基於堤防安全之公益性、防護設施設置之必要與急迫性,且屬本市重大建設,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迅行變更,並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於民國104年7月17日起至104年8月17日止,辦理都市計畫公開展覽三十天,於民國104年7月31日假茄萣區公所辦理都市計畫說明會,並刊登於104年7月17日至104年7月19日聯合報及聯合晚報周知,並依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所載住所,以書面雙掛號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共計出279份,回收聯收訖共213份,寄達率約76%。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1.請補充說明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四:「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辦理變更都市計畫草案公開展覽事宜,應依規定公告及登報周知,並印製公開展覽說明會及地點傳單,責請村里幹事轉發計畫區內住戶,並同時由需用土地人依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簿所載住所,以書面掛號通知或專人送達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情形。
2.請補充說明除依前述注意事項四辦理情形外,市政府與土地所有權人是否有其他溝通過程及內容。
本案除依前述注意事項四辦理情形外,另本府海洋局於105年4月22日與本案變更範圍內之繁養殖業者進行輔導搬遷計畫之溝通,並於105年6月15日召開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於105年6月23日確認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意願,除邱丁福將搬遷至自有土地外,其餘業者均有意願配合輔導搬遷,相關會議記錄詳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后附件四。
3.請補充本案變更範圍內全部被徵收總人數?其中同意徵收與不同意徵收之比例及人數,並以示意圖方式標示於都市計畫書上,並依下列各點辦理。
遵照辦理,本案變更範圍內私有地主計有279人,其中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計9位土地所有權人反對變更,13位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變更(其中5人為逕向內政部陳情人,8人為為已出據同意搬遷至輔導基地之繁養殖業者),惟建議以市價合理徵收私有土地,其餘257人無意見,詳下表及修正後計畫書附圖六-1所示。
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變更意願統計表項目同意反對人數無意見總計繁養殖餐廳住宅空地小計公開展覽期間-32621858內政部審議階段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1)請補充說明為何陳情人表示本案大多數人不同意徵收與市府回應資料大多數人同意徵收內容不一致之理由。
同前項資料所述,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反對變更人數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為58人,陳情人以繁養殖業者為主,故經本府海洋局溝通協調,並提出輔導搬遷計畫後,已無繁養殖業者反對本案變更,至內政部審議期間反對徵收人數為9人,本案係為提高堤防安全性,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故有其變更之必要性及公益性,後續亦將依法辦理徵收及補償作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業。
(2)同意徵收者,請補充養殖業輔導搬遷計畫內容。
遵照辦理,繁養殖輔導搬遷計畫詳本案計畫書附件七。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3)不同意徵收者,請說明不同意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之不同意徵收具體理由後,並請市政府研提具體回應意見。
針對反對徵收者,主要訴求及本府回應意見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 三、逕向本部陳情意見部分,須透過瞭解「彼此雙方不同立場對事件看法之合理性陳述」的方式,方能判別彼此雙方陳述內容是否具合理性,請依下列各點辦理並逐條回應陳情意見,納入計畫書附錄,供審議本案之參據。
遵照辦理。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一)邱豐吉先生等7人詳后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二)邱豐吉先生等7人詳后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三)邱金閱等32人逕向本部陳情意見部分,請逐條回應陳情意見。
遵照辦理,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四)簡報資料第48頁曾志明等5人陳情意見理由2:「徵收保護區等土地作堤防用地時,要比照附近土地成交價,不能讓人民有損失,台17線西側私人地要一併徵收,若留設部份私人土地,該土地日後也無法有效利用。」,請依初步建議意見二(一)2(1)辦理。
遵照辦理,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五)簡報資料第48頁邱丁福先生理由2:「如硬要拆,土地賠償價格1坪要4萬元以上,才能在對面台17線以東自有土地重建,還有經過台17線的四條水路5對管線及一條2吋電線管線由市政府打過去,以遵照辦理,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六。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現在工人的工資及建材重建要六百多萬已才能重建,如果沒有賠償600多萬以上,不同意徵收、拆遷。」,由於陳情人已提出具體數據,請具體回應陳情意見內容。
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 四、下列計畫書不符部分,請補正。
(一)第1次專案小組4位陳情人於會中表示,本案市府有無召開多次會議皆無會議紀錄之情事;本次回應資料顯示,檢送會議紀錄詳計畫書附件五,惟未檢附前開會議紀錄,請補正。
1.本案業於104年11月30日及105年3月23日召開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於105年4月25日經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52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105年5月27日函覆陳情人會議結果在案,會議記錄詳修正後計畫書附件四。
2.另本府為加速本案推動於105年2月4日召開本案研商會議;於105年4月14日召開本案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105年4月22日召開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說明會;並於105年6月15日召開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於105年6月23日確認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意願,確認全部繁養殖業者同意搬遷置輔導基地,相關會議記錄詳后附件四。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二)計畫書第2頁,本案變更範圍標示於本計畫全區範圍內,不易清楚了解本案變更範圍,請增加本案變更範圍圖,納入計畫書敘明。
遵照辦理,詳修正後計畫書P2-P3。
准照高雄市政府依據105年9月10105年9月10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高雄市政府處理情形本會決議日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送計畫書、圖通過。
附件四、本案變更意願說明本案基於提高崎漏堤防安全性,維護海岸防護,並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辦理汛行變更都市計畫,其中本案於公開展覽期間共收到5件陳情案件,計○名惟本案變更範圍內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其中多為繁養殖業者,於內政部審議期間,計有3件逕向內政部陳情案件,其中計有9名土地所有權人反對徵收,5名同意本案徵收變更,本府海洋局並取得全部繁養殖業者同意搬遷至輔導基地或自有土地,其中8名為本案土地所有權人,其餘257名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無表達意見,變更意願範圍詳下圖所示。
圖1:私有土地變更意願範圍示意圖附件五、本案相關會議記錄
- 一、105年1月4日研商會議紀錄頁1/4
- 一、105年2月4日研商會議紀錄頁2/4
- 一、105年2月4日研商會議紀錄頁3/4
- 一、105年2月4日研商會議紀錄頁4/4
- 二、105年4月14日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紀錄頁1/5
- 二、105年4月14日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紀錄頁2/5
- 二、105年4月14日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紀錄頁3/5
- 二、105年4月14日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紀錄頁4/5
- 二、105年4月14日工作進度檢討報告會議紀錄頁5/5
- 三、105年4月22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說明會會議紀錄頁1/3
- 三、105年4月22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說明會會議紀錄頁2/3
- 三、105年4月22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說明會會議紀錄頁3/3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1/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2/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3/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4/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5/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6/7
- 四、105年6月15日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協商會議紀錄頁7/7
- 五、105年6月22日海洋局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意願調查頁1/2
- 五、105年6月22日海洋局繁養殖業者輔導搬遷意願調查頁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