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84次會議紀錄

日期:2016-10-18

時間:09: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601會議室。

主席:葉俊榮花敬群代

紀錄彙整:陳政均

出席委員:uff08u8a73u6703u8b70u7c3du5230u7c3fuff09u3002

出席單位:uff08u8a73u6703u8b70u7c3du5230u7c3fuff09u3002

案件:

  1. 第2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新竹縣都市計畫都市發展暨工業區變更策略案」。
  2. 第7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景觀保護區剔除於都市計畫範圍)案」。
  3. 第8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4. 第9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華興橋改建工程)案」。
  5. 第10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不含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條文)案」。
  6. 第1案:嘉義市政府函為「嘉義市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指導原則」。
  7. 第6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ㄧ」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案」。
  8. 第5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劃定干城二村及附近地區為都市更新地區)案」再提會討論案。
  9. 第3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和發產業園區開發後土地處理方式)案」。
  10. 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茄萣海岸防護改善工程)案」。
  11. 第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阿里山(達邦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12. 第2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臺南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專案檢討)案」。
  13. 第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阿里山(達邦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14. 第2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臺南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專案檢討)案」。
  15. 第3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和發產業園區開發後土地處理方式)案」。
  16. 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茄萣海岸防護改善工程)案」。
  17. 第5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劃定干城二村及附近地區為都市更新地區)案」再提會討論案。
  18. 第6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ㄧ」為第六種產業專用區)案」。
  19. 第7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景觀保護區剔除於都市計畫範圍)案」。
  20. 第8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21. 第9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華興橋改建工程)案」。
  22. 第10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不含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條文)案」。
  23. 第1案:嘉義市政府函為「嘉義市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指導原則」。
  24. 第2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新竹縣都市計畫都市發展暨工業區變更策略案」。
  25. 第1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阿里山(達邦地區)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26. 第2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臺南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要點專案檢討)案」。
  27. 第3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以東地區都市計畫(配合和發產業園區開發後土地處理方式)案」。
  28. 第4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興達港漁業特定區計畫(配合茄萣海岸防護改善工程)案」。
  29. 第7案:內政部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部分景觀保護區剔除於都市計畫範圍)案」。
  30. 第8案:臺東縣政府函為「變更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案」。
  31. 第9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配合華興橋改建工程)案」。
  32. 第10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不含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仁義潭風景特定區)(增(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條文)案」。
  33. 第1案:嘉義市政府函為「嘉義市產業發展暨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策略指導原則」。
  34. 第2案:新竹縣政府函為「新竹縣都市計畫都市發展暨工業區變更策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