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41-討論事項-第2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草屯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9741
案件id
MOI南投農業區202081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3月4日第287次會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109年6月8日府建都字第109013113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請南投縣政府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8年10月30日經水河字第10816149580號函有關土地開發利用如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應於新訂或變更都市計畫送本部核定前,取得出流管制規劃書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文件,納入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外,其餘准照縣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