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9741-討論事項-第1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八德(八德地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8月27日第26次會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8年10月30日府都計字第108027164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王前委員秀娟(召集人)、彭委員光輝、張委員梅英、洪委員啟東、邱前委員英浩、王委員靚琇組成專案小組,於108年12月26日及109年4月9日召開2次會議,獲致具體初步建議意見,案經桃園市政府109年6月5日府都計字第1090139707號函送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後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9741

案件id

MOI通檢德地區2020811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