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18次會議紀錄

日期:2024-08-08

時間:14:00:00

地點:市政大樓N206審議室

主席:李四川

紀錄彙整:賴源聰

出席委員:(詳簽到表)

出席單位:(詳簽到表)

案件:

  1. 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一小段279地號等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一)(聚)細部計畫案一、申請單位: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二、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四、計畫緣起:\r\n本案屬市府107年12月17日公告實施「臺北市南港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之暫予保留地區(一),原則同意變更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應依主要計畫暫予保留範圍及細部計畫都市更新單元範圍辦理,並由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後,併同辦理細部計畫法定程序。\r\n本計畫區業於112年6月6日申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並於112年10月13日起公開展覽30日。市府更新處爰依前揭主要計畫案規定,依都市計畫法第22條規定,擬定本細部計畫。五、計畫範圍、面積及權屬(一)計畫範圍:南港區南港路三段、南港路三段130巷、南港路三段106巷、松河街所圍街廓範圍內部分土地。\r\n(二)面積約4,462平方公尺。\r\n(三)土地權屬皆為私有土地。六、計畫內容:詳計畫書、圖。七、公開展覽:\r\n(一)本案自113年3月7日起至113年4月5日公開展覽30天,並以113年3月6日府都規字第11330017544號函送到會。\r\n(二)市府於113年3月20日召開公展說明會。八、公民或團體意見:4件(編號2及4登記發言)。九、辦理歷程:\r\n(一)本案經提113年4月25日第816次會議決議:「本案請實施者就委員意見進行檢討後,再提會討論。」。\r\n(二)市府都發局以113年7月4日北市都規字第1133044174號函檢送修正資料到會,重點如下:\r\n1.於南側留設面寬至少20公尺之法定空地,併同西側公園用地及產專(一)(工)之開放空間規劃,提供開放空間串聯東西向供公眾通行。\r\n2.車道移至北側,與區外人行步道合計留設面寬約12.5公尺開放空間,降低空間受車道切割之破碎感。\r\n3.基地西側與北側留設2.5公尺人行通道(同公展內容)。
  2. 案名:變更臺北市內湖區潭美段五小段55地號部分公園用地為國小用地細部計畫案
  3. 案名:擬定臺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研議變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