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第一三四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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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72-04-04

時間:00:00:00

地點:台灣土地銀行

主席:徐兼主任委員

紀錄彙整:邱坤武

出席委員:委員:

出席單位:台灣省政府 高雄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 主 席:徐乘主任 委員 紀陳李董陳王劉朱魏王陳徐 錄:文錦群康祖裕光忠長承慶 波興茂義祥坤彩勇寶鐘鐘 邱葉楊侃都李幹王憲馬 坤傳公世喜炳純國毓國 武旺正槐奎質一瑞駿光 劉方蕭 詩 家 宗城珍

案件:

  1. 六宜議本會第三次委員會議紀錄:
  2. (十)准台灣省政府60.1216.府建四字第一三三一六六號函為台北縣坪林鄉都市計劃範圍先行禁建一年一案
  3. (二)准台灣省政府60.12.23.府建四字第一二六九七〇號函為苗栗縣造橋鄉擬訂鄉都市計劃先行核建一年一案
  4. (五)准台灣省政府60.12.23.府建四字第一二六九六六號函為苗栗縣頭屋鄉擬訂都市計劃先行禁建一年一案
  5. (四)准台灣省政府60.12.24.府建四字第一二八○七五號函為苗栗縣公館鄕擬訂前都市計劃先行禁建一年一案
  6. (五)准台灣省政府建四字第一一六一四三號函為花蓮縣玉里鎮擬土大都市計劃先行禁建一年一案
  7. (六)准台灣省政府60.12.11.府建四字第12310號函為高雄縣大社仁武工業用地劃入撥定都而計劃實施禁建範圍擬先行解除禁建一案
  8. (七)准台灣省政冢60.12.30.府建四字第一三二一八四號函為台中港特定區計劃一案
  9. (八)准准台灣省政府60.12.4.府建四字第一二八四六二號函為宜蘭縣蘇澳鎮大都市計劃一案
  10. (九)准台灣省政府61.1.4.府建四字第六三0八號函為新竹縣竹北鄉工業用地解除禁建一案
  11. (十)關於台灣省政府函為桃園縣石門都市擴大計劃部份禁建二年一案
  12. (一)准台灣省政府61.1.31.府建四字第一三七二一七號函送台中市樂業國小甲謄變更旱溪段原編工業區為「文四十二學校保留地」案
  13. (二)准台灣省政府61.1.6.府建四字第六四二四號函准台中縣豐原鎮都市計劃「文二」保留地局部變更為商業區一案
  14. (三)准台灣省政府61.2.25.府建四字第一二四二九八號函送台南市「公七」部份保留地變更為學校保留地一案
  15. (四)准台灣省政府61.3.1.府建四字第三四六〇四號函逐高雄市三民區三塊厝等部落設宅計劃道路巷路一案
  16. (五)准台灣省政府61.3.23.府建四字第三四四七三號函送高雄市擬訂楠梓區主要計劃一案
  17. (六)關於台北市政府函送擬修訂忠孝東路、信義路、杭州南路、中山南路所區地區細部計劃一案
  18. (七)關於台北市政府送擬訂縱貫鐵路、光復路、南京東路、基隆路所圍地區細部計劃一案
  19. (八)關於台北市政府委擬訂縱貫鐵路、基隆路、光復南路、忠孝路所圍地區細部計劃
  20. (九)准台北市政府60.12.29.府工二字第六一○四九號函送變更木柵區指南山莊東南側住宅區與保護區分界處主要計劃十二公尺計劃道路一案
  21. (十)准台北市政府60.12.3.府工三字第五七○九四號函,悉修訂基隆路與麥帥公路銜接處設置商架圍塹計劃達路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