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341-討論事項-(八)關於台北市政府委擬訂縱貫鐵路、基隆路、光復南路、忠孝路所圍地區細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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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1341
案件id
MOI(八圍地區1972040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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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提本會第□七次委員會議審決:本案發還台北巿政府依照左列各點續修正報核:(1)松山國中與台北機廠間十一公尺寬計劃道路改為綠帶,以資隔離。(2)台北機廠東側東興街計劃寬度改為十一公尺。(3)台北機廠北面東興街維持現有道路寬度。(4)為保持松山機?之完善並確影響其增產計劃,對該一地區交通上並無必要於該廠範圍內之東西向巷道三條,南北向巷道一條(接東興街)均應予取消。(5)松山菸廠東側十一公尺巷道寬度改為六公尺。紀錄在卷。並經本部函請台北市政府查照辦理去准台北市政府60.11.2.府工二字第五二一五號函以:三、案經提本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研討結論如次:(ㄙ)貴部對本案決議修正乙(ㄙ)至(四)項由工務局分別敘明原計劃理由,復講依原案核定。(三)市民朱紹尉等陳情不無理由,同意採納所請依原草案計劃道路,並參照實勘現況的予修正,以利土地利用。三、實部都市計劃委員會本年三月四日第一七次委員會議審決(卅)至(伍)項,請仍依本府原計劃予以核定,茲將理由闡陳如左:(一)為使台北機廠及松山茶廠之出入交通便利起見,松山國中與台北機廠間十一公尺寬計劃道路似不應改為綠帶。(2)台北機廠東北側東興街計劃寬度為適應基隆路與八德路間之交通需用並連接永吉路,擬由草案計劃道路中心線為準向兩邊拓寬為廿五公尺道路。(3)台北機殿北側東興街現有道路寬度不一,計劃圖上無法標示,故還是依原計劃九公尺為妥。(4)松山莊內東西向巷道四條及南北向巷道一條乃是為使松山莊施西側居民交通便利起見而說似不應取消。(5)松山菸廠東側十一公尺巷道乃適應附近計劃道路及便利交通起見,似應維持原計劃十一公尺寬度。四市民朱紹寬等所請不無理由,同意依原草案計劃道路,並參與實勘現況酌予修正以利土地利用。五檢送修正計劃圖三份,復請查照慧予依原案核定等由到部,俟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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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同意台北市政府市民朱紹寬等所請修正之計劃道路外其餘五點仍燭照本會第一七次委員會議之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