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11-審議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倉儲區、保護區為水源特定保護區書圖不符更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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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11
案件id
MOIO3611-4-008-d66a7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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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四五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三月十一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五七六四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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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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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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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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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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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台灣省政府研提都市計畫範圍線與地籍線差異情形及新山水庫水源、水質、水量管制範圍相關資料到部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