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41-報告事項-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住宅區、商業區、文小用地、文中用地、停車場用地、公兒用地、機關用地、變電所用地、水溝用地、綠地、道路用地、部分機關用地為住宅區、綠地及部分加油站用地為住宅區、綠地)(配合台灣省實施區段徵收五年計畫─過埤子地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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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41
案件id
MOIO3641-2-011-e7caa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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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第三六三次會議審決:「本案請台灣省政府轉知高雄縣政府就變更理由迅予研提補充資料送部後,再提下次會議討論」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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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茲准台灣省政府檢附變更理由補充資料到部,特再提會討龠。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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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高雄縣政府再就左列各點迅予研提補充資料(並參考「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事項)送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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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衝擊分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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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市空間結構及土地使用發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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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通運輸系統衝擊分析(交通量預測分析、區內及聯外道路系統、交流道運輸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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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設施需求及分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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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環境說明分析(自然環境、垃圾廢棄物、污水及雨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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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住宅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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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區段徵收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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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項所提之各項實質發展計畫內容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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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及財務計畫(包括開發主體、開發方式、開發進度、建設營運管理、經費需求及籌措、收支平衡預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