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41-審議事項-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本市松山區濱江段四小段二八六─三○地號原供自來水配水池及加壓站使用之機關用地增列辦公處所使用項目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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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41
案件id
MOIO3641-4-013-aa569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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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北市都委會第四○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八十二府工都字第八二○三九○二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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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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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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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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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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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同意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列席代表所提修正意見:「本案機關用地採地下配水池與地上辦公大樓共構方式,由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台北市政府其他公務機關(含消防小隊)暨內政部營建署合作興建辦公大樓使用」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