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41-審議事項-第五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林蒲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部分綠地為加油站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綠地,並配合撤銷部分地區整體開發規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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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41
案件id
MOIO3641-4-017-7eefe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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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五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二年七月十二日八十二高市府工都字第二一二五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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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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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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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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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陳情異議案件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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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准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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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曹委員奮平建議:爾後不宜再有撤銷部分地區整體開發規定之案例,併予列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