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71-報告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671
案件id
MOIO3671-2-008-9cfaf2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月四日八十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三九○○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