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7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低密度住宅區、學校用地、農漁區、鹽田、水域用地為工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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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71
案件id
MOIO3671-4-014-4a7d7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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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六次、四五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月四日八二府建四字第一七三九一三號檢附計畫書圖等報請核定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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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暨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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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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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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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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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台南市、高雄市野鳥學會列席代表於會中所提意見,有關將案內四五六公頃土地保留(如附圖保護區部分),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劃定作野生動物保護區乙節,先函請該法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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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關案內工業區開發,應確實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行政院環保署審查結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