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69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大坑風景地區)都市計畫((一)部分風景區為住宅區、道路用地、排水道用地、變電所用地、機關用地、綠地、公園兼園道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文中、小、高中」學校用地及停車場用地。(二)部分公園用地、機關用地為住宅區。(三)部分機關用地為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及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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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691

案件id

MOIO3691-4-007-3183b3

概要說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