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70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機關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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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701
案件id
MOIO3701-2-008-ec44c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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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七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二年十一月三日八十二府建四字第一七六九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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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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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晝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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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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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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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同意法務部及台北看守所所提意見,將附帶條件「自東側及北側八公尺計畫道路界線退縮二公尺以上建築以綠帶隔離」刪除,以維戒護安全,並修正為「由台北看守所於興建房舍時應加強環境綠化」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