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七○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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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4-01-28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吳伯雄

紀錄彙整:廖本全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單位及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三六九次委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都市計畫零星工業區就地擴大變更毗鄰土地為工業區使用處理原則(草案)。
  2. 第二案:為台灣省政府函請就「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研議案」內廖○雄君陳請變更板橋市中山路與三民路交叉口之廣場用地為商業區案再提本會複議乙案。
  3.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五峰旗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4.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龍潭湖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5.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嘉義縣治所在地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綠化步道,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綠化步道為道路用地)案。
  6.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都市計畫(部分溝渠用地為住宅區及人行步道用地)案。
  7.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道路用地及機關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8.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機關用地)案。
  9.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彰化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為機關用地及學校用地、部分學校用地為機關用地,部分主宅區為學校用地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案。
  10.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重陽橋引道附近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
  11.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主要計畫案。
  12.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貨運轉運專用區、河川、綠地、文小、文中、農業區、加油站、機關用地、住宅區、保護區為道路用地)(供快速公路使用)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變更士林區至善段部分保護區及新安段部分住宅區為社教機構用地及道路用地計畫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凹子底都市計畫(九─二五一號四公尺計畫道路南移一‧三五公尺)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食品工業研究所專用區)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為變電所用地)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八斗子漁港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工業區及水道為道路用地)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倉儲區、保護區為水源特定保護區書圖不符更正)案。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道路用地為特定專用區)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為醫療專用區)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10.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工業區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部分。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住宅區為道路用地)案。
  12. 第十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訂基隆河(中山橋至成美橋段)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暨配合修訂主要計畫案。
  13. 第十三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萬華十二號公園基地間三水街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計畫案。
  14. 第十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變更台北市士林區福林段貳小段三六四、三八二、三八三、三八四、三八五、三八六、三八六─二、三九○─三地號保護區土地為變電所用地計畫案。
  15. 第十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捷運系統內湖線工程變更沿線土地都市計畫案。
  16. 第十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公園為道路、部分道路為學校用地)案。
  17. 第十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護區、公園、倉儲區、工業區、住宅區、機關、學校、綠地、商業區、加油站為河川區)案。
  18. 第十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行水區、公園用地、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南屯交流道)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內政部為變更大坪頂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快速公路用地)(東西向快速公路─高雄潮州線)案。
  2. 第二案:內政部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為都會公園用地及部分都會公園用地為保護區)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七堵區)都市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暖暖區)都市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列席代表口頭報告,為本會第三六五次會議核定案件第十三案「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東西向快速公路萬里─瑞濱線)案」部分決議文,請准予修正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工業區、住宅區、綠地及道路用地)案。